当地时间8月17日,美国FDA发布“关于体外诊断设备(IVD)更换试剂和仪器系列政策(Replacement Reagent and Instrument Family Policy for In Vitro Diagnostic Devices)”指导文件,取代了其在2003年12月11日发布的“更换试剂和仪器系列政策(Replacement Reagent and Instrument Family Policy)”。 01 回顾 2003 年,FDA 发布了关于IVD设备“更换试剂和仪器系列政策”的更新指南。当制造商将过去与指定仪器一起使用并且根据性能特征已获批准的检测试剂,应用到另一台已获批准或者所属的仪器系列已获批准的仪器上时,应该遵循该2003年指南描述的机制。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当使用适当的验证协议根据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评估时,如果制造商有能力维持此类修改仪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水平,则无需提交510(k)上市前通知。 02 新指南 为了使术语与2003年的指南以及FDA与制造商之间的沟通保持一致,在本指南中将继续使用术语“更换试剂(Replacement Reagent)”和“仪器系列政策(Instrument Family Policy)”。在本指南的讨论中,通常使用术语“检测(assay)”而不是术语“试剂(reagent)”来更好地代表典型场景,因为目前大多数检测都由多种试剂组成。 本指南旨在为IVD制造商和FDA工作人员更新和明确更换试剂和仪器系列政策,以促进本指南中概念应用的一致性。 此次更新的指南包括以下方面的具体的建议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