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研究院 | 医疗器械软件重难点技术要求
根据2017/745 MDR,第2条,第1点,医疗器械定义得出软件可以属于医疗器械,只要该软件具有一种或多种特定医疗目的,例如诊断,预防,监测或治疗某种疾病和/或人体缺陷等,且不限于是软件单独使用或嵌入硬件组合使用。医疗器械软件可以在云中,计算机上,移动电话上操作或作为医疗器械(硬件)的附件功能。
医疗器械软件预期可用由医疗保健专业人士或非医疗保健专业人士,例如患者或其他使用者。根据2017/745 MDR,第2条,第2点,软件也可以定义为医疗器械的附件用于驱动或影响医疗器械的使用。因此不是所有用于医疗保健系统的软件都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根据“MDCG 2019-11 基于MDR/IVDR软件分类指南”归纳一下医疗器械软件(或作为附件)的三种情况:
医疗器械软件有别于传统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硬件)/附件,其存在于无形且含有大量内部状态,这也造成其结构的复杂性或失误的系统性。关于医疗器械软件或软件作为医疗器械附件的通用安全和性能要求,2017/745 MDR,附录I,第17条和第18.8条给出了符合性评估的基本要求,涉及软件的可重复性、可靠性(例如,信息安全,可用性安全等)和性能符合预期目的,以及单一故障情况下,采取适当手段尽可能消除或减少由此产生的风险或性能障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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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功能验证
在软件功能验证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如下方面(如果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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